孙善权 合伙人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助学部),获学士学位。现任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对法律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强,思路宽阔,善于从多角度分析案情,使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电话:13051890060
邮箱:lawyersun66@163.com
执业理念:公平正义、诚实守信。
擅长领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商事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经济纠纷及刑事辩护等。
执业期间个别案例:
1、王某某诉沈阳市某区政府、国土局、规划局等六部门行政拆迁违法案(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
2、屈某某诉北京市某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判决撤销答复,并重新答复)
3、邓某某等人与南昌某区人政府征收补偿纠纷案(一审驳回、二审发回重审)
4、北京某公司诉洛阳某公司商事合同纠纷案(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250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支付利息及律师费,且承担仲裁费)
5、北京某公司诉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商事合同纠纷案(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150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支付利息及律师费,且承担仲裁费)
6、姚某某与王某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合同无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最大权益)
7、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委托人利益取得最大化)
8、王某某与何某某离婚纠纷二审案(裁定发回重审、完成委托人目的)
9、李某某寻衅滋事罪(经一审、二审最终检撤回起诉,获国家赔偿)
10、李某某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故意伤害罪(判决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罪名不成立,判处缓刑)
11、何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决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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