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老百姓应该都知道,房屋征收过程中,一般征收方需要提供三种补偿方式,一种是产权置换,一种是货币补偿,或者是两种相结合的方式,另外,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还需要提供宅基地迁建这种补偿方式。
就这三种补偿方式,广大被征收人是可以随意选择的,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在选择补偿方式上,许多被征收人都更倾向于产权置换这一种方式,也就是由征收方提供安置房给自己。
但是需要大家知道的是,绝大多数情况下,安置房并不都是现房,而是期房,所谓的期房简单点来说就是,还没有建好,甚至都还没有开工建设的房屋,被征收人什么时候住进去,并没有具体的一个期限。
期房可跟现房不能相提并论,现房只要被征收人选择了产权置换这一种方式,只要与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那么被征收人随时可以拎包入住,但期房对被征收人来说就有很大的风险了,所以,实践过程中,广大被征收人在选择产权置换这一种方式时,一定要询问征收方安置房是否是现房,如果不是,那大概多久能住进去,能拿到钥匙等,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于安置房是期房的,那么再给大家提个醒,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把具体的事项都明确在协议里,包括安置房具体的位置在哪里,安置房什么时候交付,如果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那么需要承担什么的责任等等都要明确在协议里面。
之所以要在协议里明确违约责任,是因为实践过程中,有个别的征收方在未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履行自己的补偿职责的情况下,往往会以协议里没有明确违约责任,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时有发生的。
不过,为了减少补偿安置中产生的矛盾,同时为了解决这种问题,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权益,现在多地发布的新规定中都明确要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征收方应当要提供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