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征收纠纷律师:土地征收中,遇到“以租代征”怎么办?

2025-07-08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的,涉及农用地(包括耕地、永久基本田、黑土地)等土地的,需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就是需要向有权批准机关申请征地,拿到征地批文,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之后,才能占用土地。

  包括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开展的征收项目,农民利用土地建设住宅,也都需要依法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可以省去。但是想必大家应该都知道,当下我国土地流失比较严重,所以对土地保护这块非常的严格,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的话,那么办理审批手续就成了一件很复杂的事情。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前,征收方需要先履行征收前置程序,比如确定征收范围,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就补偿安置方案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等。

  而且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办理审批手续的时间也会非常的长,少则二年,多则好几年,也就是说能不能办得下来审批手续,也是一个未知数。因此,经常有征收方为了能尽快完成征收工作,或者说是为了能降低征收成本,就会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来规避审批手续,压低征收补偿标准。

  那什么是以租代征呢?所谓的以租代征,想必广大被征收人都知道,就是征收方通过租赁的方式永久性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并以每年给予多少的租赁费来给予老百姓相应的土地租赁费。那么以租代征合法吗?以租代征对被征收人来说会有风险吗?

  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可以很明确告地诉大家,以租代征是不合法的,而且以租代征对被征收人来说还会有很大的风险。

  如我们前面所述,不管是什么样的征收项目,哪怕是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也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土地,那么这就属于未批先占,属于违法用地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规定,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土地的,且相关部门所占用的土地有以下情形的,那么必须要报国务院依法审批(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对于征收所占用的土地,如果不属于前面的情形,那么则可以直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对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那么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民建房涉及农用地的,同样也是要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的。

  总而言之,只要涉及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就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征收方通过租赁的方式来取代土地征收肯定是不合法的。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时,一定要审查征收方的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尤其是在看到土地征收公告时,一定要审查征收方是否获得了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一般只要看见到了土地征收公告(不是土地征收预公告),那说明征收方应该是获得了征地批复文件,也就是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通常情况下,只有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相关部门才会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如果一直没有看见土地征收公告,并且在整个征收过程中,也不见任何的文件,只是村委会拿着土地租赁协议让大家签字,那么就可以初步判断,征收方此次占地行为并非是通过征收,而是通过以租代征,此时广大被征收人就要提高警惕了。

  也就是说,在刚开始遇到以租代征的问题,被征收人就不能默认,如果对以租代征事项置之不理,并且还在租赁协议上面签上了字,那么即使日后想再通过以租代征的这个借口来维护权益,恐怕都是非常困难的。正确的做法是,在遇到以租代征的情况之后,应马上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千万不要认为他们是一起的,就不反映了。

  只要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了以租代征的问题,那么若有关部门没有及时针对征收方以租代征的行为进行查处,甚至是默认,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针对他们的行政不作为,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然了,被征收人也可以直接针对“以租代征”的这种非法占地的行为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租代征的问题比较复杂,作为被征收人,在自己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千万不要盲目的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征收律师,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弄清楚征收中存在的具体情况,看看是否有征地批复文件,是否有土地征收预公告等这些文件。

  如果在没有弄清楚征收具体情况的情况下,就贸然的针对“以租代征”行为,向有关部门提起了复议程序或者是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那么结果就有可能会对被征收人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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