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是老百姓的私人财产,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采取断水、断电或者是强拆等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交出土地等。
只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经常会在被征收人不愿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然后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要求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房屋,如果被征收人不自行拆除房屋,那么将会强拆。
事实上,征收方直接强拆被征收人房屋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并非个例,只要老百姓不愿意拆除自家的房屋,那么相关部门就会直接拆除,而且有的甚至在自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第二天就会强制拆除房屋,根本不会给被征收人维权的时间。那么,房屋被违法拆除,作为被征收人要怎么办呢?
【案情简介】
何某某是贵州省某市某区的村民,其在当地拥有宅基地上房屋和承包地。2018年11月,当地相关部门因建设需要对何某某所在村庄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其中,何某某的房屋也在此次征收的范围内。
但对于补偿标准,何某某非常失望,其没有想过补偿标准会这么的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何某某便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其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试图给征收方施压,让他们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保证自己被征收以后的生活水平能与被征收之前的生活水平保持一致。
但让何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其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而且还引来了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相关部门在何某某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相关部门竟然针对何某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且于2018年12月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无论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还是行政处罚决定,都直指何某某的房屋是违法建筑。面对相关部门给自己作出的两份文件,何某某害怕其房屋被强拆,所以便马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过程】
随后何某某在网上查找并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在听过凯诺律师的解释与分析后,何某某决定委托凯诺律师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又前往何某某所在地进行了走访调查,在调查走访后,凯诺律师十分坚定的认为,相关部门下发的这两份文件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的不合法,而且这两份文件已经对何某某的权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于是在与何某某当面沟通后,决定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是让何某某与凯诺律师没有想到的是,在复议期间,镇政府竟然联合当地的公安机关将何某某的房屋给强制拆除了,房屋内的物品全部被毁损和破坏。
而且在房屋被强制拆除期间,当地公安机关还将何某某给控制了起来,直至房屋被全部拆除后才将其给释放。面对镇政府的行为,凯诺律师决定指导何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何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在庭审中,凯诺律师直指镇政府的违法行为。凯诺律师认为,相关部门虽然对何某某作出了相关文件,但是其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送达,而且法律上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要对当事人事先进行催告,催告应当要以书面的形式作出,与此同时,还要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
但是本案中,在强制拆除何某某房屋之前,何某某并没有见到过任何的催告书,而且,此次的强拆行为还发生在救济期限还没有届满的情况下,因此,镇政府的强拆行为显然对何某某的权益造成了侵害。
【诉讼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凯诺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镇政府强拆何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房屋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遇到房屋被相关部门无缘无故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马上咨询专业律师,若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针对相关的文件提起行政诉讼,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