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征地补偿律师:土地征收有哪些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5-07-18

  土地是农民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不断地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也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了。从原则上来说,征收占用土地是推进城市发展、拉动地方经济水平的一个必要过程中,但从法律层面来讲,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的,应当要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

  只不过在实际征收过程中,经常有被征地农民反映,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不公平的,征收补偿无法保障自己被征收后的生活水平,有可能会导致自己越拆越穷。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的李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李某于前几日咨询律师说,自己家的房屋和一亩土地因地方要建医院等设施设备被征收了。对于征收李某是非常同意的,其也一直盼着能有折迁项目,其认,通过征地拆迁,这样自己家的生活水平也会有所提高,并且还能住到环境比较好的社区里。所以,刚开始拆迁的时候,李某是非常配合征收方的。

  然而让李某没有想到的是,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的补偿标准明显偏低,虽然自己家的房屋是农村房屋,与城里的房屋没法比,但是每平方米只给五百元,李某认为是非常不合理,而且对于土地的补偿,加上耕地上栽种的苗木,也才五万元左右。所以在李栽看来,如果征收方按照这要瓣补偿标准对自己家进行补偿的话,那么最终就有可能导致自己家买不起,且也没有地方建房,建不起房的局面。

  因此,面对这么不合理的补偿标准,李某并没有选择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也没有交出土地和房屋。虽然在此之后就土地补偿费、房屋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费与征收主进行了协商,但是一直没有协商成功。那么,面对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的情况,作为被征收人应当要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具体都有拿到哪些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以上这六项补偿是法定的补偿范围,实践中,可能还会有搬迁费、拆迁奖励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及各项补贴等等。

  其次,对于各项补偿费标准的制定

  从《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而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是相关部门想怎么制定就能怎么制定的,由于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需要考虑到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在制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之后,相关部门需要依法及时地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向老百姓公开,保障这些信息公开透明。制定区片综合地价之后,那么相关部门还需要每三年重新公布一次,或者是重新调整一次(一般来说只会调高)。

  而对于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费的标准,则需要结合土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但是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其长远生计要有保障。所以在看到补偿标准之后,可以先审查一下,具体的补偿准是否与该条征收原则相违背,也就是补偿标准明显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如果低于这一补偿原则,那么相关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就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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