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签订协议,领取补偿款,青苗就被强制清除?法院:违法

2025-09-12

  实施土地征收必然就会让老百姓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时,必须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其补偿至少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在社会保障体系中。

  然而从当事人所反映的来说,相关部门在推进征收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往往偏低,这很是让被征收人不满意。因此在补偿不合理的时候,被征收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拒绝交出土地。

  但对于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个别征收方不仅不会主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还会打着各种名头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或者是直接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

  【基本案情】

  吴某某、郭某某等人是福建省莆田市的村民,其在1997年以后,根据村内统一规划,在家门前的路边栽种了果树、花木。几年后,相关部门作出了征地批复,并发布了土地征收方案。方案中的征收范围包括吴某某、郭某某栽种树木的区域。

  但是在具体征收的过程中,吴某某、郭某某等人发现,此次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实在是太低了,倘若按照此标准进行补偿的话,那显然对自己是不公平的,所以,两人便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没有将土地交出去,更没有领取征地补偿款。

  然而,征地拆迁指挥部门为了尽快完成征收项目,实现征收目的,在吴某某等人拒绝交出土地后,竟然组织相关人员对吴某某、郭某某等人的果树花木进行了强制清理。

  面对相关部门强制清除地上栽种的苗木的野蛮行为,吴某某等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自己不懂法,又为了能让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吴某某等人便决定找一个专业律师帮助自己。最终通过网络联系并委托了专门做征地拆迁领域的凯诺拆迁律师。

  凯诺拆迁律师介入该案件后,通过前期调查搜集到的一些证据材料,制定了较为详细的维权方案。随后,凯诺拆迁律师就指导吴某某等人针相关部门强制清除地上果树及花木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庭审中,凯诺拆迁律师认为,果树花木的合法产权人及相应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是吴某某等人,拆迁指挥部在吴某某等人对补偿还有异议的情况下,便自行强制清理果树和花木,显然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侵害了吴某某等人的合法财产。

  最主要的是,果树和花木并非是吴某某等人在征收范围确定后栽种的,村委会所出具的证明便可以证明被毁果树和花木是吴某某等人多年栽培。另外,拆迁指挥部在强制清理果树和花木时并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是自行强制清除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相关部门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否则违法。

  最终法院采纳了凯诺拆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相关部门强制清除吴某某等人果树和花木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如果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被征收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征收方需要依据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对于被征收人没有针对补偿决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的,征收方可以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被征收人仍然无动于衷,没有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或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的,征收方在实施强制执行之前,必须要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本案中,相关部门在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就直接清除地上附着物,显然违反了法律法规,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征地拆迁中,一旦遇到征收方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强拆、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等,那么一定要马上报警,这是很有必要的,之后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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